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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万的工程结算近1亿”追踪:省公路局败诉

原标题:省公路局终审败诉 继续喊冤

南都讯 记者刘军 实习生蒋希 “没想到我们的关键证据和申请都没有被采纳,对方假证据反而被采纳。我们马上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并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同时考虑召开大型新闻发布会,请全社会公断。我们配合接受任何调查,但没调查就判输,我们不服。”昨天,施工单位状告广东省公路局拖欠工程款案,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决省公路局败诉,省公路局相关人士如是表态。

调查事实请求过了举证期未被接纳

此案从双方证据分析,显得扑朔迷离(详见南方都市报2012年12月18日报道《3720万的道路工程结算近一个亿。省公路局:包工头伪造文件骗钱施工单位:没给800万回扣闹的》及2013年3月16日报道《省公路局:包工头造假材料包工头:他们收买人作伪证》),终审法院广州市中院昨日在宣判时表示,双方证据均有一定说服力,但“均难以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也鉴于此,广东省公路局此前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三点请求:法院独立调查,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关键证据进行全面的司法鉴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重新评估审计。广州市中院认为,广东省公路局没有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因此不予接纳。

广州市中院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其证明力明显大于省公路局的证据,具备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据了解,这局部造假的关键证据是涉及工程变更的《现场办公纪要》被确认为局部造假,造假部分是业主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省公路局称,监理单位不知道业主的签字和盖章是假的,看到业主都签字了,也就签了字。最终,法院根据监理签字的事实,认为工程变更事实存在,如果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省公路局可直接找监理单位。因而判省公路局败诉。

省公路局:立刻申请再审并抗诉

昨天下午,省公路局拿到判决书后召开会议,省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一直以为自己的证据充足,理由充分、请求合理,但没想到法院都没有采纳。尤其对申请独立调查没有被接纳表示不服。

“案件存在大量假证据,而且结算材料从来没有提供过原件,法院为什么相信并采纳?为什么我们提交的关键证据在判决书里面提都没提?”该负责人说,他们马上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并且准备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我们如果真有问题,打官司对我们有百害而无一利,如果对方的工程变更是真的,为什么不直接找我们签字,而要伪造呢?这不符合常理。”省公路局方面表示。

此外,省公路局方面表示,由于曾广兴涉嫌伪造公章,以及他们单位负责人的签字骗取工程款,因此他们将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公安机关破案,并且考虑召开大型新闻发布会,让全社会公断。“我们配合接受任何调查,但没调查就判输,我们不服。我们非常坦荡。如果他的材料是真的,是不是也敢接受调查?”

[背景]

工程款罗生门

包工头曾广兴告省公路局拖欠工程款4600多万长达9年,并出示相关文件证据。省公路局找到证人及第三方机构鉴定证明,指对方大量伪造材料。但曾广兴又指出庭作证人员以及第三方机构都被对方收买。为此,省公路局紧急申请广州市中院独立调查。

该工程合同价3700多万元,实际给了4800多万元,施工单位称还有4000多万元没给。省公路局称,这么高的单价,在广东乃至全国的公路史上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出现,对方通过伪造大量文件证据、结算资料,收买省公路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从而出现这一幕“大戏”。

曾广兴称,之所以这么多钱,是因为工程刚开工就遇到山洪暴发,沿线大量塌方,超远距离的运输土方,导致工程量增加。之间有三年没有起争议,是因为省公路局领导故意拖着要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