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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不要钱 只要你们照顾我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陆妍 记者 陈婧)六合的张老太今年已经年近9旬高龄,虽然长期独自住在毛坯房里,但相距不远的大儿子可以照顾她基本生活。但前不久已近六旬的儿子患上了食道癌,无力再照顾她,另外三个女儿也都称,给点钱可以,但都拒绝将母亲接回家照顾。老人把患病的儿子和女儿们全部告上法院,此案昨天在六合一个社区开庭。庭上老人称,并不需要儿女补贴,只是想有人照顾她一下。

  张老太有两子三女,2005年二儿子去世后,她一直住在二儿子留下的毛坯房里。大儿子住的也不远,可以照顾她的日常生活,老人的女儿也常来看望老人。2011年,她的毛坯房也被拆迁了,矛盾也由此开始。按照老人的说法,拆迁安置房还得等上两年,一家人面临过渡期,儿子签完协议后就另找了地方住,却没有带上自己。而且,她毛坯房拆迁,政府补贴了5000元,也被儿子拿走。没办法,她只好拿着政府每月发放的100元过渡费租房度日。这两年来,女儿照顾老人多一些。

  去年,大儿子身体感觉不适,前往医院检查,竟然是食道癌。这个普通的家庭突然陷入困境,儿子的情况并不乐观,再也没法赡养老母亲。老人还是从别人口中得知,但因为怄着一口气,并没有去看儿子。此时,她还一直在外租房住,房东觉得老人岁数太大,担心她在其家中出意外,表示不愿再续租了。就在这种情况下,四个子女没有一人愿意接她回家,她没办法,只好请律师替她打这起赡养官司。

  在开庭以前,审理此案的俞晓飞法官特意前往老人的儿子家调查情况。儿子张先生和孙子孙媳妇一家子住在80平米的房子里面,他的病已经为晚期,一直躺在床上。张先生说自己经病成这样,是因为实在无力赡养才不照顾老母的,但老母亲还把自己告上法院,张先生也很寒心。而且他认为自己的3个姐妹生活条件都不错,理应照顾一下母亲。

  昨天,俞法官在老人所在的社区开庭审理了此案。三个女儿也都是60多岁的老人了,昨天庭审上她们一致表示,按照农村的习俗,老人就该跟着儿子住。况且父母唯一的住房也过户到儿子名下,她们没有拿到一分钱。她们认为,自己没有义务将老人接回家居住,不过愿意照顾老人,并支付生活费、护理费以及医药费等等。老人现在的生活来源是政府给粮食500斤,老人补贴,还有些生活补贴。老人说生活开销不要女儿们给,就要求有地方住和有人照顾她。因为家庭成员之间矛盾太大,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法官试图调解,也没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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