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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商贿门”扑朔迷离 绿城、媒体各执一词

  随着绿城中国针对“商贿门”的一纸声明,缠绕着绿城新疆项目的这场风波进一步升级。与此同时,项目合作方之间的裂缝亦再一次扩大。

  6月16日,绿城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媒体对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失实报道的严正声明,对近日某媒体报道进行澄清。

  事发建行3千万服务费 

  此次澄清事件缘起某媒体于6月15日刊发的《3000万贿赂新疆建行 绿城再陷“商贿门”》一文。该报道以6月5日绿城董事长宋卫平的采访内容为背景,曝光了由绿城控股60%的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因向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贷款6亿元,而向建行内部人士支付了3000万元“融资费”一事。

  该报道援引绿城董事长宋卫平的话表示,这应该是建设银行内部人要的好处。并引用事件关联方律师的观点指出,这是典型的商业贿赂,相关部门应该立案调查。

  据了解,该篇报道除了曝光声明之中提及向建行内部人士支付了3000万元“融资费”一事外,亦引用宋卫平谈话透露更多细节。

  据称,宋卫平是在2011年底知道中介费的事情,之后向夏松华(项目公司总经理)发火,为什么不请示?为此,宋卫平还让财务补交了税款。

  报道援引宋卫平的话续称,当时绿城真的很难,夏松华等人也是为了尽快落实项目资金。通过计算,3000万元的融资服务费相当于增加了2个多点的利息,在当时高额融资困境下,还是比较划算的。

  对此,绿城方面严正声明,宋卫平在接受采访时,绝无报道中所述的:“绿城董事长宋卫平告诉记者,这应该是建设银行内部人要的好处”,在整个访谈过程中也未曾有丝毫其他表述指向或隐喻以上内容。

  与此同时,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未曾以任何方式向建设银行或其内部人士支付过任何融资费或输送其他利益。

  绿城声明称,某媒体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因向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贷款6亿元,而向建行内部人士支付了3000万元“融资费”的相关报道存在明显失实之处。

  绿城方面续称,对因不实报道造成该公司及其他单位声誉受损的媒体,绿城将保留以法律手段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于绿城发布声明同时,建行亦发布对“有关媒体不负责任报道行为”的谴责声明,并称将“视情况对有关媒体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绿城、媒体多方各执一词

  不过,绿城的这份声明,并未否认“3000万融资服务费”的说法,然而这3000万融资服务费却在各方口中说法不一,使事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6月15日,绿城中国副董事长罗钊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绿城向建行支付的融资服务费,是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不构成商业贿赂。

  然而,6月17日,绿城集团副总经理柴宏达(绿城集团派驻新疆鸿远公司的董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表示,新疆鸿远公司支付3000万融资服务费一事的确存在,但不是向建行支付,而是支付给第三方中介公司--上海天昀实业有限公司。

  据报道,由于当时新疆鸿远与上海天昀订立协议,融资服务费所产生的税款需由新疆鸿远公司承担。因而为避税,新疆鸿远通过8份没有真实经济业务内容的采购合同和费用审批单套取了资金,并通过不同账户汇集到“历美钢”的个人账户上,而后再由历美钢的账户转汇到上海天昀指定的两个收款账户。

  目前,外界对于“历美钢”以及“上海天昀”的来历猜测不断。

  有报道就援引柴宏达的话指出,“历美钢”与建设银行并无关系。并称,去年5月,绿城集团对项目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了上述问题,责令改进,项目公司补缴了税款。

  不过,对于上海天昀却未有详细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新疆鸿远公司于2011年7月委托上海天昀协助办理“绿城新疆玉园”项目在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申请的额度为6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通过上海天昀的协调,建设银行于2011年8月25日审批通过了新疆鸿远公司申请的6亿元项目贷款。新疆鸿远公司在贷款投放后向上海天昀支付融资服务费。

  然而,根据可供查询的信息,上海天昀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装饰行业工厂化的木制品配套加工、安装的企业,专业研制、生产和委托加工“莫里斯”品牌的建筑装饰木制品。其主营业务为:室内装饰施工,装饰用木饰、木门等装饰用木制品,实木家具等。公司于2007年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令人疑惑的是,这家专注于装饰行业工厂化发展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究竟是如何协助绿城新疆项目获得6亿银行贷款的?上海天昀究竟是何方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