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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夺命周:3天内4人死亡敲响安全警钟

  3天内4人死亡 湖北、西安、深圳、云南“夺命电梯”引关注

  5月15日,一名年轻实习护士在乘坐深圳罗湖区长虹大厦内电梯时,头部突然被卡,电梯随后迅速下落至负一楼,致其死亡。消息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死者今年刚刚24岁,已考上研究生。网友在谈及此事时除了对女孩逝去的哀悼外,更多的是对这幕惨剧的震惊和困惑,纷纷呼吁有关部门关注电梯安全,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的夺命电梯事件发生。

  电梯夺命周 四地3天内4人死亡

  深圳罗湖区长虹大厦电梯发生惨剧后,不少当地目击市民通过微博发布了当时的惊魂一幕。

  事发后,当地部门对事件进行了调查。整个事发过程被电梯内的监控探头拍下。据当地媒体报道,一位看过视频全过程的技术人员描述,5月15日上午11点36分,当时有包括死者在内的5人搭乘电梯下行。电梯内的3F 按钮处于点亮状态。该电梯在16楼正常停下,很多人进入电梯,电梯随后超载报警,有两人退出后电梯正常关门下行。

  此时电梯内共有14人,而电梯铭牌显示核准载客13人,核准载重1000KG。电梯到达3楼后,电梯正常停下,但电梯门未完全打开,仅打开约50厘米宽,此时一直在低头玩手机的死者未注意异常,跨出电梯,此时电梯在开着门的情况下突然迅速下行,导致死者头部及上半身被电梯上沿卡在电梯外,后被电梯拖行4米左右跌落回到电梯内,随后电梯停在负一楼,所有人员被困电梯内。有乘客通过对讲机、手机求救后,物业人员在11点42分左右使用三角钥匙开门,放出其余乘客,死者已大量出血,当场死亡。

  这起“电梯夺命”事件在网络迅速传播,引起震动。此后,有媒体得到证实,除了深圳罗湖区的这起电梯夹头致死事件外,5月14日至5月16日期间,全国还发生了三起电梯夺命事件:5月14日,湖北沃尔玛超市,手扶梯突断裂,一女士当场坠亡;5月14日,西安,一女士乘电梯因踏空当场坠亡;5月16日,云南玉溪中医院内,两名乘客在乘坐电梯时被卡电梯内,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夺命电梯敲响三大安全警钟

  电梯频频“吃人”到底根源在何处?从生产、安装、运行三个环节看,产品质量问题涉及到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安装过程也应该遵循必要的规则和流程才能保证安全;运行过程的检修和包养更是不容忽视。当然,除了电梯本身的原因外,个人如何学习和培养安全意识和至关重要,对于仅有一次的生命来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提升不可或缺,深圳这起电梯事故中尤其如此,护士低头看手机根本没有注意到电梯的正常运行,才导致最终的惨剧。14日发生湖北宜昌沃尔玛的电梯断裂导致一老人死亡的例子却十足是电梯本身的故障导致,对于电梯的安全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敲响安全警钟。

  首先,需要加强对电梯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生产程序,提高产品质量,尽量杜绝劣质电梯出厂,把好“出厂关”。这是质量监督部门的责任,更是对广大民众负责的态度。唯有将电梯的安全警钟从源头上进行牢牢把握,才能为后续的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除了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外,电梯行业的自律也不能缺少。同时,对于不合格产品的出产和造成严重后果需要追究厂家的直接责任,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加强电梯安全的保障。质量监督部门、电梯行业自律和责任追究机制的三管齐下将电梯安全生产牢牢束缚住。

  其次,电梯的日常运行过程强化责任意识,对日常检修、日常保养需要有严格的规范,对此,物业公司责无旁贷。严格的年检制度、规范的日常检修和保养,必须设定专人负责。因为电梯在出厂合格和安装规范之后,剩下的就是保养环节,无数次的电梯“吃人”事故多是由于没有尽到日常保养直接导致。如果电梯出厂是安全的,出现事故后责任方无疑要属于使用方,无论是在商场还是居民楼内,使用方具备明确的责任,保证电梯的日常安全,出现事故要有第一时间的应急反应机制,才能保证民众的安全不受侵害。

  最后,作为消费者或者是个人来说,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容缺少。电梯出现事故应该如何自救?这应该是必须具备的防御知识。当然,安全意识的增强除了自身的努力外,电梯的生产厂商和使用方也有着义务,比如在电梯内外显眼的地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宣传,让人们知道如何运作才是最安全的。这样,多管齐下才能将电梯的事故缩减到最低的程度,让人们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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