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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频发恶性事件 监护缺位成问题关键

    一名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专家坦言,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管松了容易发生肇事肇祸;管严了,又容易变成“被精神病”,如何既能保证精神病患者合法的权利和人身自由,又避免出现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事件,是一个两难问题。

  7月29日上午,深圳罗湖区一名男子挥刀砍路人,3死5伤。凶手有长达20多年的精神病史,并需长期服药。

  此前一周,北京马连道家乐福超市发生精神病人持刀伤人事件,致1死3伤;7月17日,北京朝阳大悦城一名精神病人持刀行凶,致两人死亡。

  短短十来天,频发精神病人行凶肇事的恶性事件,刺痛了社会的神经。

  7月24日,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在新华网访谈时提到,出现严重暴力肇事行为患者多半是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

  根据官方公布数据,目前我国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约有1600万。专家认为,医疗资源缺乏、社区康复机构严重不足、社区管理难以到位,都是造成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原因。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精神卫生法》明确要对严重精神障碍实行发病报告制度,同时规定了必须设社区康复机构。但如何落到实处,许多细则还有待落实。

  每万人120多名患者与1.71张病床

  北京安定医院是一间有着90多年历史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以收治急、重性病人为主。其住院部有床位800张,但仍然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该院还面临患者长期滞留的问题。据该院介绍,中长期住院患者达100多人,住院5年以上的有50多人,住院时间最长的有25年。而该院医务人员的编制却一直未达到三级医院的配置。

  据官方数据,2010年我国平均每万人有精神科床位1.71张,2011年每10万人拥有精神科职业医师1.49人、精神科注册护士2.58名,精神科其他卫技人员0.95人,这些数字与每万人120多名重性精神病患者比较起来,显然是杯水车薪。对于临床心理师、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等人员,在我国更是人数极少,几乎空白。

  目前,我国的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主要集中在东部和沿海地区,集中在省级和地市级机构,各省份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全国近2/3的县(区、县级市)无任何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各类职业康复训练中心、工(农)疗站、日托康复站、各类长期托养机构、中途宿舍等还几近空白。

  八成重性精神病人未纳入规范日常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也在管理上称为“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如何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有效监管一直是个难题。

  据了解,2011年,原卫生部(现卫计委)建立“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第一期)”,建成了连接全国社区和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管理电子档案,20 13年将开发在省级部署的病例管理系统。目前,全国约160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中,建立电子档案的有300多万。也就是说,仍有八成左右的重性精神病人未纳入规范的日常管理。当中也会存在重性精神病人没有被发现,没有接受过医院治疗的可能。

  虽然《精神卫生法》明确了对严重精神障碍发病实行报告制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免费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目前,具体的管理办法还在拟定中。

  “通过报告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有利于病人康复,也有利于防止伤害行为的发生,同时保障病人能享受到及时政策福利”,林勇强表示。

  以广东为例,登记在册的约有40万重性精神病人,建立档案后,要求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通过系统,定期跟踪、随访病人的情况。

  但即使登记入册的病患,现实中也存在不少执行的困难。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社会精神医学研究室主任林勇强对南都记者说,“一般来说,精神病人两周要随访1次,最少也要3个月访一次,但现实情况是,很多病人半年都没一次随访。”

  按照去年卫生部(现卫计委)印发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对重性精神病人需构建“三级防治网络”:在三级医院,病人得到治疗,病情得到控制,转入二级医院进一步治疗,恢复后回到社区,社区需有专门“精防”医生,一般在两周左右回访一次病人。

  只有持续的治疗和康复,才能让重性精神病人逐步回归社会。但现实的背景是,目前医疗卫生服务下沉至基层,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量大幅增加,对医生来说,难以承担对精神病人定期随访的任务。有的,则是在随访中还可能遭到患者家属的拒绝。此外,还需要精神卫生的专业知识去指导重性精神病人如何服药和康复,这些都需要精神科医生来做,但基层医疗机构往往没有这样的专业化的精神科医生。

  家庭无力照顾 社区康复缺口超90%

  病患长期住院有各种原因,其中之一是难以回归家庭,一部分可能是家属不愿意把病人接回家,另一原因是回家后也缺少监护人照顾。

  今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明确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要积极帮助患者接受治疗、进行康复训练,担负起照料和监护责任。但现实中,重性精神病人的家庭往往面临贫困等各种问题,更无力照顾病人。

  林勇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介绍,发达国家极为重视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的社区康复和管理,一般会为精神病人设置过渡性去处,比如会有社区康复机构容纳精神障碍患者。但目前在国内还很少做到。

  “我们知道全国有几千家精神病院,但康复机构有多少?能否满足需求,完全没数据”,以广州为例,街道一般会设一工疗站,仅容纳几十人,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且并非专门面向精神障碍患者。

  林勇强指出,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最容易发生的危险环节,是出院后回到家庭中。“如果回家没人管,很快又会发病,因此社区康复和管理尤为重要。”

  林勇强指出,因近年来更多人关注被精神病的问题,所以讨论精神卫生法时,对住院严格了。但另一方面,住院严格后,社区里家庭中的精神病人数量增加,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社区管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也在增加。

  “如果社区有专门给精神障碍患者的地方,有社会工作人员的照顾,减少他们在外面游荡,就会减少肇事肇祸的发生,但他们(精神病患)现在根本没地方可去”。

  社区康复的核心,是为离开医院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一个融入社会的中转站,但目前我国社区康复机构大量缺乏,甚至一些地区几乎空白。林勇强指出,根据他掌握的相关情况,国内社会康复机构的缺口达到90%以上,即使是广州,就算有社区康复机构,但最多满足不了10%的需求,西部地区可能还完全空白。“所以,对于精神障碍患者要保证有需要的能住得进医院,出院的有地方可去,并不是光监管一个环节的问题”。

  法律规定亟须落到实处

  对于《精神卫生法》,社会上更多人关心“被精神病”的问题,而对于专门用一章内容规定的精神病人康复问题,却很容易被忽视。

  按照《精神卫生法》规定,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并对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

  据悉,北京市相关部门拟对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康复出台专门的服务管理方案。

  国家也提出“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要求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管理治疗,使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得到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和紧急救助。并提出,到2015年,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要达到70%,治疗率达到60%。

  对于报告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更多专家呼吁继续加大对精神卫生资源的投入,包括加大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医保力度。专家指出,国家需制定长期政策,在人、财、物上予以保障。其次,各社区康复机构要大力投入。第三,社区医生要落实专职化,适当提高待遇收入。

  尽管《精神卫生法》已经颁布实施,但近期连续发生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恶性事件,让更多精神卫生领域的专家呼吁法律应该尽快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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