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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烟条例听证激辩 处罚额度或大幅度提升

听证代表金焰力挺全面禁烟。戴晓晓/摄

  禁烟区吸烟罚500元不高?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罚款2万太少?

  5月1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深圳市卫人委代表、深圳市控烟协会代表、深圳市零售行业协会代表、法学专家和市民就几大焦点问题争辩激烈。条例处罚额度可能将全面大幅度提升,不少听证代表认为,禁烟区吸烟罚款500元数额过高,或会遭遇执行困难,建议减少初犯罚款金额,但对累犯烟民罚款“加码”。此外,对烟草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应予重罚。

  焦点

  1烟民:禁烟区吸烟罚款500元?

  代表普遍认为过高,建议累犯重罚

  14日的听证事项有六项,共有11个陈述人发表意见。陈述人对禁烟中处罚能否落实到位表示关注。在禁烟区吸烟罚款由20元提高至500元;经营者不履行控烟责任的罚款由500至3000元增加到3万元,向未成年人售烟罚款增至2万元。高额处罚成为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以前罚20元,14年都没罚出去,现在500元就能罚出去?”听证代表、深圳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提出质疑,他认为,起罚点过高或会在执法过程中遭抵触,应对累犯的烟民及商家实行“累计加罚”,例如初次违法罚款200元,累犯5次以上罚款1000元。而听证代表、深圳万科首席律师颜雪明坦言,深圳十几年来一张罚单都没有开,处罚难以带来文明的进步,他认为罚金设置过高,在禁烟区吸烟罚款设置在50元至100元比较适当,最多不超过200元。

  听证代表、深圳中学生吴梦舟还带来了学校小组成员对控烟的建议,他们认为应引入公民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将违规吸烟与个人贷款、就业、社会福利挂钩。此外,代表提出,对个别收入困难群体,建议以社会服务代替罚款。

  对此,深圳市卫人委推荐代表张欣认为,许多地区都对违例吸烟的行为予以高额罚款。例如香港为1500港元,澳门分不同场所分别为400或600澳门币,台湾地区为2000-10000元新台币,有些国家如新加坡为1000新加坡元(约5000元人民币)、美国纽约州最高为2000美元、俄罗斯为1000-1500卢布(约为200-300元人民币)。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相关控烟法律、行政法规,修订草案中设定的处罚额度是在法律的框架下,综合考虑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与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

  焦点2

  难点:直接罚款还是劝阻无效罚款?

  听证代表提出询问

  听证会上,“何时罚款”也成为听证代表关注的热点之一。《草案》设置了前提的处罚条件是违法烟民“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并且“由本条例二十二条规定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才能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发现有人违规抽烟,餐厅经营者要先劝阻,不成再报警,执法人员来了先劝阻,不成才能开罚单,按这个流程,能开罚单才怪!”金焰说,这会使得处罚力度大幅减低,而且烟民会和执法人员捉迷藏。

  “我态度好,你来了我灭烟,走了我接着吸。”这是广州等城市执行禁烟法规时曾遭遇的难点。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晰提出询问,对于那些“诚恳认错,拒不改正”的人如何处罚?听证代表窦艳蕾提出,结合《行政处罚法》第46、47条的有关规定,对于20元以上的罚款,一般不得当场收缴,除非是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情况。公民个人与企业不同,流动性相当大,如果罚款收不回,那么所谓的“震慑力”恐怕也会收效甚微,乃至会影响到法律的严肃性。

  焦点 3

  经营者:违法罚款3万元?

  中小商家难负担,恐出现执法者“寻租”

  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设置吸烟室又不禁止吸烟且逾期不改正的罚款3000元;未履行控烟职责且逾期不改正的罚款由500至3000元增加到3万元,对于《草案》中经营者的罚款力度,不少听证代表认为设置过高。“条例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是正当的,但是将所有监督责任推给经营者显然偏重”,听证代表、深圳万科首席律师颜雪明认为,对经营者过重处罚可能出现黑社会利用规定讹诈商家的情况,也可能会导致执法者的“寻租”行为,建议对经营者的处罚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深圳市零售行业协会推荐代表陈忱也提出商家的具体困难。在深圳,中小商家的物业面积很有限,设置吸烟室不太现实。大型商家因为物业结构和很多其他因素,也没有办法设置吸烟室。

  此外,也有听证代表建议对企业有罚还应有赏,禁烟有力的企业可考虑税收优惠等奖励机制。

  焦点 4

  执法:12个部门能否齐管好“一支烟”?

  建议城管或公安牵头执法,政府定期公布控烟进展

  针对以往单一的管理模式,《草案》借鉴广州、上海等地近期出台的控烟法规做法,将教育、人力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12个有关场所的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赋予监管职责,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执法制度。对此,不少听证代表建议由一个部门承担执法主体的功能,政府定期公布控烟进展。听证代表、律师金焰建议由城管牵头执法。而听证代表颜雪明建议把公共场所执法权交给警察,和巡警及110制度结合起来。然而,以上建议却遭到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卓兰的当场质疑,“你不觉得这样会造成‘警察太忙’,而城管的负面形象也会‘雪上加霜’?”

  对此,深圳市卫人委代表张欣回应说,《草案》出台前已经征求12个部门的意见,可以有效提高执法的可操作性,很好地解决人员配置问题。

  焦点 5

  烟草销售环节如何监管?

  建议加大处罚对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禁止公款购烟

  不少听证代表对控烟条例中涉及未成年人的部分提出关注,建议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加大处罚力度。现场唯一一位外籍听证代表Gregory Sharpan是深圳南山中英文学校的一位新西兰外教,他呼吁重视对下一代的控烟教育,让孩子们意识到吸烟是一种负面行为。

  “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违规罚3万,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罚款2万,两者危害哪个大?两者罚责是否不匹配?”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晰提出质询。

  听证代表、律师窦艳蕾认为,对于2万元的罚款数额,仅有罚款难以起到威慑作用,建议和行政监管结合起来,一旦有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行为被发现,除罚款外,应考虑暂扣或吊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处罚方法。此外,销售监管环节难度大,力度小,难免事倍功半,应对其流通的整个环节加以限制。

  衣服上的烟味也会伤及家人

  中国每年因吸烟导致死亡人数高达100万

  科学研究证明,烟草烟雾含250多种有毒有害物质,69种已知的致癌物。全球每年因吸烟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600万,在中国高达100万,超过了因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和自杀所导致的死亡人数的总和。2010年全球成人烟草流行调查显示,我国有7.4亿非吸烟者受到二手烟的危害。

  深圳市2009年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深圳15岁以上居民吸烟率为17.5%,44%的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2009年,深圳市副市长唐杰代表深圳市政府签署了“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承诺书,承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加强城市控烟能力建设,修改地方控烟法规并建立有效的执法体系。

  科学实验结果显示:在一个35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吸1支烟产生的烟雾可使室内PM2.5的值达到300微克/立方米,吸3支烟室内PM2.5的值就可以超过1000微克/立方米,远远超出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

  深圳市控烟协会代表庄润森表示,市民对控烟意识普遍比较薄弱,烟雾散开后会和空气中其他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产生致癌物,对不吸烟人群特别是儿童危害巨大。“比如你在外面吃饭,衣服上沾了烟味,带回家对家人都是一种伤害。”(记者 戴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