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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邮规定女教师想怀孕需校长批准 已叫停

  新华社电 记者从江苏高邮市委宣传部获悉,对于《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引发网络争议事件,市教育局已责令该校停止上述行为,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记者在网友提供的高邮市某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讨论稿上看到:本着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和学校当前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学校的具体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如第三项规定: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随后,还列出了对不按规定生育者的处罚规定。该规定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

  此事经网友曝光后,高邮市教育局迅速介入,并于24日向媒体通报处理意见:《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违背,教育局责令该校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将对上述规定出台过程进行调查。同时,将此事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要求所有单位引以为戒,确保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类规章制度。

  事件回顾:

  

  近日,一份名为《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的文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文件中提到"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至少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怀孕",引起众人热议。对此,高邮市第二中学回应称,学校女教师太多,主要是为了课程安排,目前《规定》还在讨论中,并未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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