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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驾车不慎碾死1岁幼儿 索赔被疑预谋骗保

陈春鸣/画

  胡先生驾车,儿子被卷入车轮,抢救无效身亡。事后,胡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遂状告保险公司,却被质疑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预谋骗保”。负责一审的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保险公司败诉,理由是“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胡先生存在骗保行为,保险公司就应理赔”。17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保险公司不服,已上诉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故

  一岁幼儿丧生亲父车轮

  胡先生由重庆来到佛山,经过十多年打拼,成为一家装修公司的主管。去年6月13日傍晚,已经在外工作近一个月的他驾驶面包车返回位于禅城祖庙的住处。妻子阿英和一岁一个月的儿子小博下楼等待他回家。

  就在车子驶近其家门口附近的停车场,右拐,准备入库时,碾到了东西。随即,胡先生看到妻子阿英奔跑过来,便下车,才发现,刚刚车子碾过的不是石头,也不是其他物品,而是自己才一岁零一个月的儿子小博。

  已经昏迷不醒的小博被抱上面包车,送医院抢救,却在次日被宣告因特重型颅脑外伤,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小博是夫妇俩的第二个孩子。母亲阿英头胎生了一个女儿,9年后儿子小博才姗姗来迟。“阿英甚至辞掉了工作,专职照顾儿子。”

  事后,胡先生夫妇陷入深深的自责。阿英说,当天下午,她带着小博到楼下的士多,为的是等待丈夫回来,没想到,趁她稍不留神,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就摇摇晃晃步出士多,向停车场走去,最终被卷入车底,死于非命。

  “如果儿子还在,应该会喊爸爸了。”夫妇俩悲痛欲绝。

  纠纷

  家属索赔被疑预谋骗保

  伤心之余,有工友提醒胡先生,肇事面包车是买了交强险的。于是,胡先生多次向面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拒,理由是“胡先生撞死的是自己的亲属,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没有得赔”。

  今年3月27日,胡先生将保险公司及面包车车主及其供职的装修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52万元。面包车车主邢某实际上是装修公司的老板,是胡先生的亲戚。

  5月13日,案件在禅城法院开庭审理。

  庭上,邢某告诉法官,胡先生确是受其委托外出办事回来后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他表示愿在法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装修公司认为,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却有异议。保险公司一方认为,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胡先生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胡先生有多年驾车经验,事故发生时视线清晰,不排除其有故意肇事从而骗取保险金的可能。在保险公司看来,胡先生的索赔很可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预谋骗保”。

  “别说这车才30万元的保险,就是100万元,也不可能撞死亲生儿。”母亲阿英很气愤。为反驳保险公司的质疑,胡先生的代理人当庭提交了一份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证明胡先生对交通肇事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同时,申请法院当庭播放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监控,证明事故发生时,恰好有车辆挡住了胡先生的视线。

  判决

  保险公司应该赔钱

  禅城法院负责该案的一审。该院认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人以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都应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主审法官强调,胡先生是合法驾驶人,其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造成儿子死亡,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胡先生存在骗保行为,保险公司就应理赔。

  据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11.9万元,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30万元范围内,赔偿原告30万元。至于被告装修公司,则赔偿原告交通事故损失6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到佛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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